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3亿元公司债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3亿元公司债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3亿元公司债承销商选聘项目
2、招标编号:CA2024-ZB06-035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项目内容:拟以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以最终批准结果及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为准)的公司债券。主要内容为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债后管理等。
5、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债券发行的承销商,负责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
6、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7、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8、最高投标限价(控制费率):本期债券每年承销服务费费率不超过本期债券每年实际发行总额的0.1%(即费率≦0.10%/年)。
9、承销方式:采取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券公司,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为2023年证监会评级为A及以上的券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证监会下发的评级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证监会评级结果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有着丰富的国企平台合作经验和丰富的城投公司融资工作经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须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个人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分管债券承销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逐一查询核实资料真实情况。)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步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1室。
3、方式:
3.1 现场获取: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要求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chenganzb@163.com,并备注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和费用支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10号院1707室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0379-61286374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监督部门:洛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电话:0379-63968173
2024年06月06日